来自朋友讲述的故事  | 这天上午,我无意间浏览到2006年9月初的一沓《信息日报》,一则是《带着丛飞叔叔的“眼睛”回乡读书》,获悉四名来自江西、四川、黑龙江的失明患者,先后成功移植丛飞眼角膜,重见光明。另一则是《郴州原市委书记落马波及百余官商》,案中的这位市委书记,报道说受贿金额1325万元,波及干部和商人158人!看着看着,不禁浮想联翩…… 我想起了躺在病榻上,戴着口罩,化疗后一头光秃,但依然顽强地微笑的丛飞,想起了一串串震憾心灵的数字:10多年来,丛飞公益演出300多场,义工服务时间3600多小时,捐助失学儿童和残疾人146人,认养孤儿32人,捐助金超过300万元。 十多年来,丛飞无数次慷慨捐献1000元、2000元,给一些贫困的家庭送去了沉甸甸的关爱。他不停地东奔西走,登场献艺,积劳成疾,一次又一次透支着年轻的生命。在病魔缠身无法登场献艺的时候,他依然想到别人,毅然决然地签下了捐献眼角膜的遗嘱。在生命的最后时刻,他无限爱恋地牵挂着“儿女们”,并用尽生命的最后力气喊出一个个“儿女们”名字,虽不停地喘着气,却坚强而幸福地微笑…… 透过丛飞的微笑,我们看见了丛飞伟岸的背影,也看见界线分明、形象迥异的两种人。一种人和丛飞一样,顽强拼搏,积蓄财富,奉献爱心,始终担忧着别人的担忧,快乐着别人的快乐;另一种人腰缠万贯,贪婪无耻,欲海难填,疯狂积累,有的逃税漏税,中饱私囊,诽闻迭出。从锒铛入狱的大名星,到命丧黄泉、绺由自取的贪官胡长清、李真等之流;从平均每月一个落马的高级贪官到群体性敛财的违法案件,从报刊上披露的数字来看,非法所得300万元以上的,数不胜数。郴州原市委书记一落马,就搜出1325万元非法所得,数额之大,心灵之黑,着实令人震惊。综观此类案件,往往是逮着一个,牵出一批,“大贪”领着“小贪”,“小贪”追逐着“大贪”,官商勾结,里应外合,盘根错节,寄生繁衍。 1325万元与158人,300万元与146人,两组相似的数字,两种完全不同的人生,一红一黑,一善一恶,泾渭分明。丛飞夜以继日搞义演,救孤儿,助弱者,跋山涉水,乐此不疲;“黑心艺人”和无耻贪官长年累月盖别墅,养小蜜,图享乐,挥金如土,纸醉金迷。两者之所以不同,主要是人生观、价值观的标准不同。有的艺人出道之初,官们上任伊始,尚能循规蹈矩,但在成绩与荣誉的十字路口,在鲜花与掌声中,有人逐渐迷失了方向,追求功名利辱。良心的偏离,道德天砰的倾斜,逐渐走向人民的对立面,不再是“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”,也不能够持续做到“常在河边走,就是不湿鞋”,在灯红酒绿的风尘里随波逐流,渐行渐远。 丛飞从艺十多年,年年如此,从不间断,救助了146人。爱心的积累给许多濒临变卖耕牛、折抵房产、沿街乞讨、债台高筑的贫困家庭带来了曙光,死后还奉献了眼角膜,为他人送去了光明。从生到死,一次次延伸着人间的幸福。“黑心艺人”和贪官污吏却把“服务人民”变成“人民服务”,脑体倒挂,表里不一。 “出师未捷身先死,常使英雄泪满襟。”年轻的丛飞,带着未了的心愿走了,但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。在他的身上,我们看到了五千年华夏美德在延续,勤劳善良,诚信友爱,淡泊名利,乐于助人,让人永世怀念。也看见一个个“丛飞爸爸”和“丛飞妈妈”,沿着他足迹,救残助学,扶贫济困,在人们的心海里树起了丰碑,驱散了迷雾,燃亮了心灯…… | 想~想~ 发表于 2006-9-17 20:08:00 阅读全文 | 回复(0) | 引用通告 | 编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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